离退休处关于收取老年大学学费发票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22  

请参加2020年度及2021上半年老年大学学习的离退休职工,于4月9日之前到离退休处102室提交学费发票,办理报销手续。特此通知。     

 

 离退休处

2021年3月22日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