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离退休人员的业余生活,达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鼓励离退休人员参与老年大学学习,学校对学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1. 离退休人员参加老年大学学习,每人每年可享受两门老年大学学费报销,每一年度报销限额暂定为400元,超支不补,节余不发给个人。
2. 按人事处规定学费报销在每一年度学习结束后进行,收交发票在次年的3月份进行,4月1日交人事处审批。
3. 收交发票地点在离退处一楼办公室。
4. 学费报销完成后,由学校计财处直接打入其个人发放工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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