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退休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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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15
各位退休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新时代江苏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计划》,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关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徐组发〔2022〕2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在徐退休党员根据自己身体健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8月2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充分展现我校退休老党员不忘初心使命、永葆政治本色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离退休工作部
退休党委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