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退休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办理流程
退休去世人员丧事办理结束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流程如下:
一、法定继承人出具委托书,指定1名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
1. 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有意见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只提供委托书的家庭,均视为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没有意见分歧。委托书经直系亲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同意,签字并按手印(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 提供相关直系亲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用于办理提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字样,签字并按手印。
4. 委托书上需注明实际收款人的开户银行(限五大银行)、姓名、卡号及联系电话。
5. 委托书递交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退休科,同时领取由离退休处出具的回执单。
6. 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 退休科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路321号(云龙校区家属院内)电话:0516-83867291,联系人:王老师。
二、办理提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资料及手续
1. 离退休处出具的回执单。
2. 去世人员火化证、死亡证明、身份证、工资卡、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 经办亲属本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 委托书指定的银行卡(限五大银行)。
5. 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 前往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劳资科办理。劳资科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上海路101号,泉山校区静远楼18楼1813室电话:0516-83500206,联系人:郑老师。
三、受理时限及其他
1. 受理时限为法定工作日。
2. 经办人非法定继承人的,需要提供委托公证文书。
江苏师范大学退休去世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领取办理委托书.docx
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