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教职工体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3  

为帮助离退休教职工圆满顺利完成体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选择异地或自助体检的离退休教职工,请于12月31日前完成体检,并开具体检中心体检发票。体检发票的“用户名”栏填写“个人姓名”,“项目”栏填写“体检费”,同时加盖体检单位发票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开具好的体检发票邮寄至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离退休科,地址:徐州市解放路321号;邮编:221009;联系人:王军老师、贾燕老师;联系电话:0516-83656378。

2.选择徐州市各指定体检中心体检的离退休教职工,请合理安排体检日期,尽量避开体检前三天的拥挤,减少体检等待时间。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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