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退休党员同志:
接徐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内关爱对象调查摸底建档工作》通知,为精准做好党内关爱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现就我校党内关爱对象调查摸底建档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生活困难党员,个人填写书面申请表,于5月17日前上交至离退休处,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审核,上报徐州市委组织部建档。
具体条件为:
1.党龄在50年以上,生活困难的老党员;
2.担任过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3.因病、因灾、失业、年老、残疾或家庭遭遇重大事故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因公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庭;
5.被追认为共产党员或追授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家庭;
6.其他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需要关怀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
备注:文件见附件1
申请表见附件2或前往离退处领取。
离休党支部、退休党委、离退休处
2018.5.15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党内关爱对象调查摸底建档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