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江苏师范大学离休去世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医药费报销办理流程

发布者:张晓辉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次数:2055

离休去世人员丧事办理结束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医药费流程:

一、法定继承人出具委托书,指定1名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最后一次医药费。

1. 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最后一次医药费继承有意见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最后一次医药费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没有意见分歧的,经办人必须提供委托书(含承诺书)。委托书经直系亲属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同意,签字并按手印(原件1份、复印件2份);承诺书须由经办人填写,签字并按手印(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 提供相关直系亲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用于办理提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最后一次医药费”字样,签字并按手印。

4. 委托书上需注明实际收款人的开户银行(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姓名、卡号及联系电话。

5. 委托书递交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离休科,同时领取由离退休处出具的回执单。

6. 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 离休科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路321号(云龙校区家属院内) 电话:0516-83656378,联系人:王老师。

二、办理提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资料及手续:

1. 离退休处出具的回执单。

2. 去世人员火化证、死亡证明、身份证、工资卡、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 经办亲属本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 委托书指定的银行卡(限五大银行)。

5. 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 前往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劳资科办理。劳资科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上海路101号,泉山校区静远楼18楼1809室  电话:0516-83656134,联系人:郑老师。

三、办理医药费报销资料及手续:

1. 携带去世人员生前住院病历、住院发票(含住院明细)及医药费发票,到离退处办理最后一次医药费报销手续。

2. 经办亲属本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 委托书指定的银行卡(限五大银行)。

四、受理时限及其他

1. 受理时限为法定工作日。

2. 经办人非法定继承人的,需要提供委托公证文书。


江苏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管理处

2022年5月26日